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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讨债公司:有哪些法律手段可以用于追讨债务?

时间:2025/4/23 10:43:55 点击:

苏州讨债公司/苏州清债公司/苏州收债公司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用于追讨债务的法律手段:

1. 协商和解:债权债务双方直接沟通,就还款方式、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签订书面协议。这种方式较为温和,既能维护双方关系,又能解决债务问题,是一种常见的债务解决方式。

2. 调解: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由第三方居中调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 仲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诉讼:若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债务人还款。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债务人需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5. 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且未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

6. 利用行政干预手段:讨债人或债权人在讨债遇到障碍时,可以利用债务人的主管部门所享有的权利,请求债务人的主管部门帮助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合同。不过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这种方式实际操作中较少能发挥作用,只能作为辅助手段。

7. 利用金融机构监督职能: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仲裁、判决且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一方仍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的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协助执行,从债务人在银行的账户里强行扣款或者划拨款项以支付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8. 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苏州讨债公司/苏州清债公司/苏州收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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